滁州学院安徽省滁菊种植与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度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龙海荣发布时间:2024-04-19浏览次数: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34号)文件精神,滁州学院安徽省滁菊种植与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开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安徽省滁菊种植与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主要围绕滁菊全产业链开展工程化应用及应用基础研究。本平台专项项目应围绕滁菊为研究对象进行设计,重点资助滁菊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繁育、滁菊优质高产栽培、滁菊资源综合利用、滁菊药食产品开发及产业化等方向,专项项目资助方向应符合学校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主要资助与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方向一致的学术研究课题。

  二、申报要求

根据学校2024年度科研计划安排,安徽省滁菊种植与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拟立项专项项目1项。项目总体要求、立项基本原则、资助经费额度、研究周期及结项要求等均按照学校2024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的实施要求进行管理。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学校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申报质量。

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专项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安徽省滁菊种植与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方向,优先支持围绕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和滁州市八大产业链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4.专项项目限项参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242号)文件要求。作为项目参与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主持申报的项目)的申请,且同时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2个(含2个)。项目主持人累计承担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2项(含2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需严格遵守限项申报规定,做好申请资格的自查,填写《申报资格自查表》(附件1)。对于违反限项规定进行申报的项目,一经核实将不予评审,并取消申请人两年内申报本平台各类项目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1.请申报人于2024425日下午1600前上报《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申报资格自查表》纸质版(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签名完整),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并签字)、电子版1份(以“姓名_题目”命名)、《学院汇总表》电子版1份(以“姓名_汇总表”命名)。除《申报资格自查表》外,其他材料均以学校发布的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附件材料为准。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36449548@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生工楼317办公室

联系人:龙海荣

电话:13367803979


附件1专项项目自查表.docx



安徽省滁菊种植与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

2024419



终审人:庚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