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食品学院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10

根据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结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院拟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并制定实施细则。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调剂工作一律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调剂专业具体要求将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注明。

4.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二、调剂专业及初试科目要求

专业代码与名称

专业要求

初试科目要求

086000

生物与医药

1.(0860)生物与医药

2.(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3.(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

4.(0955)食品与营养

5.(0710)生物学

6.(0713)生态学

7.(090102)作物遗传育种

8.(1055)药学

9.(0836)生物工程

10.(0855)机械

其中安徽高等研究院专项计划仅接收1、2、3、4、9

三、调剂的申请及审核

1.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准确填报;

2.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将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若本专业在该时间段申请调剂的生源不足,我校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

四、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按照《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执行。

五、差额复试及入围复试名单公示

1.学院根据调剂计划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调剂复试。

2.学院将调剂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各科成绩,总成绩等),于调剂复试前在学院官网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复试,学院将依次递补。

六、调剂复试考核方式及时间

1.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调剂复试运用面试考核方式。

3.调剂复试时间在20254月8日至25日,具体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处及学院官网发布的调剂工作通知。

七、调剂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方式为审核材料和面试。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等能力,运用面试考核方式。

2)面试满分100分。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①考生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

②外语测试:考生随机抽取专业英语试题,朗读英文试题将内容翻译成汉语(不超过5分钟)。

③专业知识测试:考生随机抽取专业测试试题并答题(不超过7分钟)。

④复试专家随机进行提问,考生作答。

面试组织程序如下:

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

②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时随机抽题;

③面试专家以中文或英文对考生进行自由提问,考察专业知识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④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

⑤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

注意事项: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的,须加试2门课程(《食品工艺学》《食品化学》)。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必须每门成绩均合格(按百分制,达到60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八、综合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标准分

初试卷面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成绩标准分。

2.复试成绩标准分

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标准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标准分和复试成绩标准分乘以相应系数相加所得,以百分制方式呈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标准分×50%

九、拟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为录取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复试成绩相同的,按初试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复试成绩标准分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学院按学校下达指标录取。考生达到录取成绩要求且人数在招生计划指标内的,全部录取;达到录取成绩要求人数超过指标数的,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5.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增加招生指标情况的,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6.候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如果招生学院在800 - 2000期间通过电话三次(含三次,时间间隔3小时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

十、拟录取公示

1.调剂复试后,学院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调剂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

2.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将在全校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处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或学院官网查看调剂复试相关政策,也可电话咨询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韦老师,0550-3512102)。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按要求参加复试。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8日

(通讯员:韦海阳  审核:孙星)


终审人:庚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