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校政教〔2017〕11号)和《教〔2022〕50号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安排,经研究,定于2023年5月17日对2023届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和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四个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进行答辩。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
主任:朱双杰
副主任:孙星
委员:向玉勇、于士军、刘洋、殷培峰、贾小丽、张微微
秘书:吴保林
二、答辩程序
1.学生进行论文内容陈述(5分钟):介绍论文的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等。
2.教师提问(5分钟):教师针对毕业论文研究方法、创新点、技术路线等进行提问,指出论文修改、完善的意见。
三、答辩时间
食品质量与安全:14:00—18:00
食品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13:30—18:00
生物科学:14:20—18:00
四、答辩具体安排
第1组(答辩地点:YF4301)
答辩组长:贾小丽
成员:龙海荣
答辩秘书:王欢
学生:冯友玲、洪飞、张媛媛、傅紫琴、简琪洁、宋海芳、程颢、万通、戴泓宇、李龙(2019213037)、范千禧、姜雯雯、李剑华
第2组(答辩地点:YF4302)
答辩组长:董艺凝
成员:吕日琴
答辩秘书:王晓东
学生:郭依雯、李倩、孟悦、孙新、王志珩、陈易滢、滕超、李智超、陶喆、陈涛、唐廷玉、李龙(2019213036)、芮晨晨
第3组(答辩地点:YF4303)
答辩组长:龙门
成员:陈志宏、蔺茜莎
答辩秘书:鄂爽
学生:钱娜、万能杰、朱庆、孙璐、张悦悦、信雨红、吴萌、李婷婷、林明珠、余纪梅、刘素芳、姜鸣春、陈影
第4组(答辩地点:YF4304)
答辩组长:于士军
成员:费瑞华、周梦月
答辩秘书:徐瑞波
学生:孙微娜、夏小雨、胡磊杰、何明星、陈希、吕从燕、张晴、包麟、陈志伟、王钰姣、鲁玉沁、赵雅萱、吴俊松
第5组(答辩地点:YF4305)
答辩组长:顾海洋
成员:柏钰
答辩秘书:徐琳琳
学生:江婷、黄守钰、徐鑫、吴佩怡、万宏君、王利远、孙明慧、孟强、胡涵瑞、汪琴、徐彬、吴轲、胡文涛
第6组(答辩地点:YF3301)
答辩组长:蔡华珍
成员:周頔、朱玉霞
答辩秘书:杜叶叶
学生:陈娟、吕书行、强光旭、邵长进、闫祥熙、郑晓莹、胡天骄、陶强、徐康、尹子一、王军杰、韩豆豆、蒋健
第7组(答辩地点:YF3302)
答辩组长:张汆
成员:聂文
答辩秘书:霍越
学生:关天博、候艳宏、刘金香、翟志强、赵露、程龙、黄雨洁、刘杰、徐登薇、薄昆朋、杜晓宇、费勤涛
第8组(答辩地点:YF3303)
答辩组长:刘洋
成员:韦海阳
答辩秘书:杨水兵
学生:郭元元、黄佳佳、任天赐、张禧宇、赵忠云、陈薇、高梦洁、徐蕾、张义伟、韩宇顺、刘维浩、郑孟洋
第9组(答辩地点:YF3304)
答辩组长:苗文娟
成员:易国富、黄姗芬
答辩秘书:徐鑫
学生:彭梦园、刘文旭、芮跃跃、王志文、周先媛、任梦琪、徐静、张鸽、林张耀、周桂琴、李文博、赵逸军、苗云龙
第10组(答辩地点:YF4401)
答辩组长:向玉勇
成员:殷培峰、安建鲁
答辩秘书:朱素青
学生:方磊、张梦楠、张迪、周慧娴、陈小甜、李娜(2019212976) 陈果、吴成昊、吴俊汝、肖洁、袁兴冰、王小漫
第11组(答辩地点:YF4402)
答辩组长:柴新义
成员:张微微、程功敏
答辩秘书:刘洋(生工系)
学生:杨江涛、方芳、许安祺、房尚梅、张岭、邱瑞、赵立峰、梁越烽、齐琦、陈楠楠、葛海岩
第12组(答辩地点:YF4403)
答辩组长:罗来高
成员:董艳、汪佳佳
答辩秘书:韩源源
学生:王念、武天舒、潘雷枝、王燕、赵佳慧、王依依、程燕妮、王程程、李稳稳、高秀秀
第13组(答辩地点:YF4405)
答辩组长:罗侠
成员:唐彤彤、王旭辉
答辩秘书:蒋燕
学生:吴婧婧、吴金慧子、李丽娟、吴旭、朱梦雪、陈思雨、李娜、齐福临、张静、胡雨生、石志中、孟德
第14组(答辩地点:YF3202)
答辩组长:孙啸
成员:张银萍
答辩秘书:王云龙
学生:陈志伟、郑海涛、虞建伟、武庆文、陈煜鹏、王俊豪、杨春乐、薛清松、陈雨琦、李敦昊、李坛、刘凯、范海连、王乐乐、夏明成、马莹、国子轩、江紫燕、丁文慧、张旭
第15组(答辩地点:YF3203)
答辩组长:何诗行
成员:吴保林
答辩秘书:赵可
学生:张永捷、邓涛、燕永健、孙秋月、舍浩然、李振龙、朱永旭、王时凯、曹新、杨坤、秦磊、郭健、李新龙、杨学东、王睿、刘龙浩、汤浩、赵栋海、陈龙、王越洋
五、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秘书提前20分钟持指定的教室申请单拿钥匙打开多媒体设备,督促学生提前将答辩PPT拷至电脑中,并准备抽签纸张,答辩结束后归还教室钥匙。
2.学生需要提前20分钟进入教室拷贝PPT,并在答辩秘书安排下进行答辩顺序抽签,提前打印至少4-5份毕业论文纸质版(双面打印,其中3-4份答辩时评委使用,1份答辩时自用),答辩前15分钟按答辩顺序交给相应的答辩秘书。
六、成绩评定与推优
1.毕业论文成绩评定采取百分制。总评成绩分三个部分:答辩成绩(占60%)、指导教师评分(占20%)、同行专家评分占(20%);具体评分标准按照《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参考标准》执行。
2.总评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3.答辩不合格的情况(60分以下):需修改的,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再次申请二次答辩;再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延期半年重做。
4.凡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和直接拷贝使用他人相关内容的,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根据要求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选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方可具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资格,每个专业推荐1篇优秀毕业论文。学校给获评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授予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每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计10个标准教学课时工作量,获评结果纳入教师的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论文答辩结束后各系在5月20日前将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材料交院部,并在2022年5月20日前在滁州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推荐。
七、其他事项
1.5月16日前由指导教师及评阅专家审阅,写出评阅意见。
2.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按学校统一的评分参考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与专家的评阅意见及建议论文评定等级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答辩录入员(答辩秘书老师)需要在5月19日前在毕业论文系统内录入答辩记录、评语及成绩(百分制)。
3.对专业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毕业论文以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论文,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进行复议,最终确定成绩,学院答辩委员会有权调整毕业论文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八、材料提交与存档
论文答辩结束后,5月20日前在毕业论文系统提交论文最终稿(最终稿只能提交一次,必须再次查重)。为做好2023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根据教务处要求,学生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处”上传pdf版本最终稿,否则指导教师不予通过。
所有操作流程完成后,各位学生必须将所有过程性文档下载到本地进行电子存档,检查确保10项材料(1.选题审批表、2.开题报告、3.中期检查表、4.毕业设计(论文)终稿、5.导师评阅、6.专家评阅、7.答辩记录、8.成绩表、9.查重报告、10.英文翻译)齐全后打包发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审核后发给答辩秘书汇总后上交学院。
电子材料统一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全称)-文档名称(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等)-论文名称-指导老师。
终审人:庚丽娜